{正文导读}建立科学、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,注重能力、实绩和贡献,突出市场评价、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,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、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、劳动力市场测试和配额管理等,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 A、B、C 三类,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。
一、外国高端人才(A类)
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、科技人才、国际企业家、专门特殊人才等“高精尖缺”外国高端人才,符合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及以下条件之一的,确定为 A 类,实行“绿色通道”和“容缺受理”服务。
1、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
2、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
3、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
4、创新创业人才
5、优秀青年人才
6、计点积分在 85 分以上的
二、外国专业人才(B类)
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,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确定为B 类。
1、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
2、持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
3、外国语言教学人员
4、平均工资收入4 倍的外籍人才
5、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
6、计点积分在 60 分以上
三、其他外国人员(C类)
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,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,确定为 C 类,主要包括:
1、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
2、从事临时性、短期性(不超过 90 日)工作的外国人员
3、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